税后工资反推税前工资计算公式
应纳税所得额 = (不含税收入金额 - 起征点 - 速算扣除数)/(1 - 税率)
注意: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,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。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注意: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,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,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。
税前工资 = 应纳税所得额 + 起征点 + 各项社会保险金
安徽工资、薪金所得
一、征收范围
工资、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。
二、税率
综合所得适用
综合所得,4项劳动性所得(工薪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)。
安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
级数
应纳税所得额(含税)
应纳税所得额(不含税)
税率(%)
速算扣除数
1
不超过3,000元的部分
不超过2,910元的部分
3
0
2
超过3,000元至12,000元的部分
超过2,910元至11,010元的部分
10
210
3
超过12,000元至25,000元的部分
超过11,010元至21,410元的部分
20
1410
4
超过25,000元至35,000元的部分
超过21,410元至28,910元的部分
25
2660
5
超过35,000元至55,000元的部分
超过28,910元至42,910元的部分
30
4410
6
超过55,000元至80,000元的部分
超过42,910元至59,160元的部分
35
7160
7
超过80,000元的部分
超过59,160元的部分
45
15160
说明:
1、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,是指综合所得金额 - 各项社会保险金(五险一金) - 起征点5000元(外籍5000元)的余额。
2、本表按照新个税法修正案税率推算,仅供参考。
3、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
应纳税所得额 = 工资薪金所得 - 各项社会保险费 - 起征额(5000元)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安徽税后工资倒推税前工资计算案例
安徽某公司员工李子柒在2025年1月份收到税后工资8000元,这个月她缴纳了400元的各项社会保险金,那么她的税前工资是多少呢?
应纳税所得额(不含税)=8000 - 5000 = 1500元,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,超过2,910元至11,010元的部分,则适用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为210。
应纳税所得额 = (不含税收入金额 - 起征点 - 速算扣除数)/(1 - 税率)= (8000 - 5000 - 210)/(1 - 10%)= 3100元。
应纳税所得额为3100元,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含税部分,超过3,000元至12,000元的部分,则适用税率10%,速算扣除数为210。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税率 - 速算扣除数= 3100 × 10% - 210 = 100元。
税前工资 = 应纳税所得额 + 起征点 + 各项社会保险金 = 3100 + 5000 + 400 =8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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